| 台湾地区对进口大陆商品的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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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4-24 14:05 文章来源:海贸会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2008年以来,台海形势发生积极变化,两岸关系发展面临难得历史机遇。随着两岸“三通”迈出历史性步伐,两岸经贸交流往来正处于一个新的历史起点。目前,大陆市场对台湾商品全面开放,但台湾地区仍对相当比例大陆商品的进口设有限制。截止2009年4月1日,台湾地区贸易商品共计10815项,分为允许自大陆进口商品、有条件自大陆进口商品和禁止自大陆进口商品,具体规定如下:
一、允许自大陆进口商品
此类货品共8117项,可依照台湾地区进出口贸易的一般规定办理(附件1:无条件开放清单)
二、有条件自大陆进口商品
此类货品涉及的大陆产品共计483项(附件2-1:有条件开放清单)。台湾方面以正面表列形式编制了明细表(附件2-2:有条件开放货品明细),具体说明(附件2-3:特别规定代号说明)
三、禁止自大陆进口商品
受此影响不能输入岛内的大陆商品共计2215项(附件3:未开放进口清单)。
附件1:无条件开放清单
附件2-1:有条件开放清单
附件2-2:有条件开放货品明细
附件2-3特别规定代号说明
附件3:未开放进口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