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02届广交会进口展区台湾地区招展工作的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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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7-19 09:42 海贸会 |
各参展企业:
海峡两岸经贸交流协会为第102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进口展区台湾地区唯一招展代理,现将台湾地区招展事宜通告如下:
一、展期安排
展位搭建时间:2007年10月10日—14日12:00
展品进馆时间:2007年10月13日-14日12:00
展览时间:2007年10月15日—20日
撤展时间:2007年10月20日18:00—21日23:00
二、展区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琶洲展馆(广州市阅江中路380号)21.2和22.2展厅
三、参展展品
按产品类别设定9个产品区:电子信息(高新技术)及家电、机械设备、小型车辆及配件、五金工具、建材及厨卫设备、原材料、日用消费品、装饰品及礼品、食品及农产品。
进口展区仅按上述产品分类进行布展。
四、展位价格
如有参展意向,请直接与海贸会联系。
五、参展申请
(一)申请条件
凡符合《参展条款》的台湾地区厂商,均可申请参展。详见广交会首页进口展区参展条款,请仔细阅读《参展条款》。遇有任何疑问,请与我会联系。
http://www.cantonfair.org.cn/cn/info/imp/provision.htm
(二)申请方式
台湾地区的厂商、机构可以直接向海贸会报名参展(参展申请表附后),提交报名申请同时请一并提供以下资料:
加盖公司印章的进口展区参展申请表及参展条款;
加盖公司印章的公司注册证书复印件;
如委托大陆分支机构或大陆代理参展,须提交书面申 请、参展授权书及产品代理授权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公司简介(包括公司简介、地址、联系电话、传真、网址等信息);
参展产品目录、简介、图片等详细资料;
(三)对参展展品的要求
参展的展、样品必须为大陆以外地区生产的,并且须同时提供原产地证明复印件;
展品布展和撤展时,必须凭进口报关单原件。
(四)报名时间
参展报名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8月31日。
六、联系方式
有关第102届广交会的相关事宜,请联系海贸会广交会工作组:
李 娜(主任助理)0086-10-85226867;13910083825
范宇琼 0086-10-85226249;13911109851
王兴华(副秘书长)0086-10-85226492;13801232591
特此通知!
附件:1、第101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进口展区参展申请表
2、第101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进口展区参展条款
海峡两岸经贸交流协会
2007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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