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术研究 |
|
| 2007-03-20 10:20 文章来源:海贸会行政部 |
|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其它 |
两岸经贸关系概况
《加强对台经贸合作研究》节选
南开大学台湾经济研究所所长 曹小衡
进入21世纪后,两岸经济实力持续拉大。中国大陆与台湾GDP总量的比值由1994年时的1.31上升到2005年时的6.46(2005年中国大陆GDP为22257万亿美元,台湾为3446亿美元)。两岸经济关系经过20多年的发展,已日益成为台湾经济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成为台湾经济发展的巨大机遇。
(一)两岸贸易额继续快速增长,对台湾经济发展的贡献日趋增大。
从20世纪80年代末两岸开始进行贸易交流至今已近30年,截至到2005年12月底,台湾累计对大陆的贸易顺差已达3323.9亿美元,其中,仅 2001~2005年的5年,台湾对大陆的贸易顺差就达2035.5亿美元,占台湾对大陆历年累计贸易顺差额的61.24%。两岸贸易对台湾经济发展的效应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两岸贸易已成为近年来台湾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据有关资料显示,两岸经贸在2001~2005年台湾经济增长中的贡献在1~2%。
二是台湾对大陆的贸易依存度在逐渐加深。2001年时台湾对大陆的出口依存度为17%,2005年则上升到37%。台湾对大陆的进口依存度则由2000年时为3.5%,上升到2005年的8%。
(二)台商对大陆投资持续增长。
按商务部的统计,截至2005年12月底,大陆累计批准台资项目68095个,实际使用台资417.6亿美元。按实际使用外资统计,台资在我累计吸收境外投资中所占比重为6.71%,排第五位。如加上经第三地(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萨摩亚等自由港)的转投资,我累计实际使用台资约598.6亿美元,在我吸收境外投资中排第二位,约占大陆使用外商投资总额的9.62%。按台湾“经济部投资审议委员会”核准赴大陆投资来算,年均投资大陆金额占其核准对外投资总额就达61.7%,2005年达到创记录70%。
(三)台商大陆投资的主要特点。
1、台商投资区域逐步扩大化,长三角的投资金额大幅超越珠江三角州区域,长三角已形成台商的群聚地区。从大陆投资区域来看,台湾前往长三角的投资金额大幅超越珠江三角洲区域。
2、2000年以来,台商投资同时呈现出投资形态由合资转向独资、产业分工体系逐步形成、技术密集度升高、投资案件日益大型化等特点。3、投资规模逐年扩大,等等。
(四)两岸金融合作逐步展开。
多年来在两岸经贸合作发展大潮中,作为配套服务的两岸金融往来一直呈严重滞后状态。在两岸加入 WTO后,台湾逐步放松对两岸金融往来的限制。如2001年6月开放境外金融业务分行(OBU)办理两岸直接通汇; 2004年以来,有条件地开放台湾地区证券业者赴大陆设立子公司;2004年4月开放保险业以“参股”方式投资大陆保险公司。
随着大陆经济的快速发展,在这一背景下的两岸经济融合加深,将使台湾经济对大陆依赖也将增大,大陆财政、货币、贸易、产业等一系列政策也将会对台湾经济产生日趋重要的影响,从而有助于两岸关系的改善,并推动两岸之间的对话。
两岸电子信息产业深度合作的对接机制研究
对外经贸大学国际经济研究院蓝庆新 经济学博士
内容摘要:电子信息产业合作在两岸产业合作中的地位日益重要,但产业合作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本文首先研究了两岸电子信息产业互补性特征;其次,文章分析了两岸电子信息产业合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最后本文提出了两岸电子信息产业深度合作的对接机制。
关键词:互补性;深度合作;集聚经济;对接机制
海峡两岸科技发展存在着明显差异,具有很强的互补性,在两岸经济协调发展、优势互补格局已经形成的情况下,科技产业发展上更需要紧密地合作和相互支持,发挥各自在科学研究与产业建设上的优势。
台湾自80年代初期积极发展信息工业,从早期的加工组装,逐渐建立本岛及海外生产体系。自1993年起的大规模投资后,台湾的信息产业已经发展成为非常完备的上、下游供应体系,包括上游的芯片设计,芯片加工;中游的主机板、光盘机、电源供应器等零部件;下游的扫描器等用边产品。其中有不少厂商在全球信息产业中皆已扮演举足轻重的角色。不但具备坚实的制造能力,产值规模更在全球名列前茅。例如笔记本电脑、主机板、电源供应器、影像扫描器、键盘、鼠标等产品的产量已高居世界第一,台湾已成为国际电子信息产品的主要供货来源。
大致在1995年海峡两岸电子业已然出现产业分工现象,较低技术、较低附加价值产品的生产移往大陆,精密零部件或技术层级较高的产品则仍留在台湾生产。截至2006年6月,台商累计投资大陆项目共70276个,合同台资958.15亿美元,实际利用台资428.07亿美元。据国台办的统计,在大陆投资超过1000万美元的台资企业中有31%是电子信息等高新技术企业。2006年1至7月台湾与中国大陆贸易总额为486.1亿美元,比去年同期成长15.7%。7月份台湾自中国大陆进口金额21.8亿美元,连续5个月创历年单月新高纪录,主因两岸产业分工,电机、光学产品及零件进口额大增所致。
一、海峡两岸电子信息产业合作的互补关系
经济上的互补关系是指不同国家或地区之间经济资源相互补偿的关系。以海峡两岸电子信息产业为例,加人WTO后,大陆电子信息产业得到巨大发展,台湾高科技厂商也加快投资大陆的步伐,两岸电子信息产业存在既竞争又互补的情形。利用战略管理中环境分析的方法(SWOT分析法),可以将两岸电子信息产业的SWOT四要素归纳成如表1所示的矩阵。
从表1可以看到,两岸在发展电子信息产业方面具有各自的优、劣势,并存在相应的机会和威胁。根据相关资料整理与统计,两岸电子信息产业在生产要素和经济条件方面具备的优势程度及产生的需求程度是不同的,其对应的互补关系也不一样,随之而进行的分工合作不尽相同:
1.在劳动力、资源和内需市场等方面,大陆表现为“极优势”,台湾表现为“极需求”,说明两岸在这些要素上存在着极强的互补关系。
2.在科技应用研究、科技人才培养和产业基础等方面,大陆和台湾同时呈现出“极优势”或“优势”,说明两岸在这些要素上均无太大的需求,相互间进行互补的可能性较低。
3.在其余要素方面(如科技基础研究、科技人才管理、市场信息、产品结构、行销能力和融资等),两岸表现为一方有“优势”,另一方有“需求’;或者一方有“需求”,另一方有“优势”(虽然程度有所不同)。说明在这些要素上双方存在着互补关系,但程度较第一类要素(劳动力、资源或内需市场等)低。
综合以上分析,在两岸电子信息产业15项经济要素中,属于“高”互补关系的有3项,占20%,属于“中”互补关系的有9项,占60%,两者合计占80%;而属于“低”互补关系的仅3项,占20%,由此可以说明两岸电子信息产业存在较强的互补关系。两岸经济间的互补结构,能够使客观上存在的比较利益关系转化为巨大的经济互利成果和产业合作的良好绩效。
表1两岸电子信息产业SWOT分析图
要素 大陆
优势(Strengths)
台湾:资金雄厚、人力资源丰富、管理理念先进、产品设计能力强、资本市场发育充分
大陆:良好的市场环境、生产成本低、原材料充足
劣势(Weaknesses)
台湾:基础技术依赖严重、技术创新能力弱、外销依赖度高、专业人才不足、台湾政策环境恶化
大陆:技术转化能力弱、技术人才缺乏、生产效率低、创新能力低
机遇(Opportunity)
台湾:产业合作经验丰富、大陆优惠政策
大陆:国际电子信息产业转移、开放性的政策支持
威胁(Threats)
台湾:限制性大陆经贸政策
大陆:非集约化的引资政策、非顺畅的合作体系
比较两岸电子信息业竞争优势我们发现,以半导体产业为例,台湾与大陆的生产技术差距仍相当大,台湾的领先地位短期内不可能被大陆超越,在IC设计和封装技术方面,大陆也落后台湾一大截。就电子零部件业来看,台湾在主机板、液晶显示器等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极强,大陆在部分普通零部件的产销上,竞争力逐渐提高。就系统及周边设备来看,台湾与大陆生产的产品基本上区别较大,大陆生产的多半是中低价格产品,本土企业已逐渐累积实力;台湾生产的产品主要为笔记本型电脑、CD-ROM等、多居中高价格产品。
台湾虽走出一条以OEM为特色的信息产品制造加工之路,但核心技术仍对外依赖,自主研发能力不足,缺乏自有品牌,长期位于利润曲线低端,在激烈竞争中受制于人,而且产业升级换代压力大。在人才培养、市场开拓等方面,需要与大陆携手,才可实现产业优化升级之目标。借助大陆,台湾不仅找到了降低成本的生产基地和庞大的成长型市场,也大大化解了IT产业成长风险。对大陆而言,台湾的产品设计及生产能力很强,近年来成功地积累电子信息产业作为重要出口导向产业的经验,在全球化分工体系下已占有重要地位,值得大陆发展电子信息产业借鉴。两岸通过加强科技创新和产业合作,必能创造出有竞争力的国际知名品牌,以改变两岸仅是国际分工链上低阶一环的局面。
二、两岸产业合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两岸产业合作不断深化(台资企业占大陆信息产品出口70%以上),产业合作已从低层次的土地、劳力等资源型合作,逐步向人才、研发、金融等市场型合作转化,但亦存在产业配套难、技术转移差、对当地产业带动作用微弱、缺乏有效融合等问题。
1.过于依赖优惠政策的台资对于产业合作的助动力有限
大陆不少地方竞相引进台资,并展开了对台资提供优惠政策的竞赛。国家规定台资企业可以享受基本税15%以及“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但是很多地方均以各种方式突破了这一政策底线。一些地方为吸引台资竞相压低土地价格甚至出现了“零地价”、“倒贴三通一平”,这也带来了国家财源的流失。在台资企业获得超国民待遇的情况下,台资企业在一定程度上缺乏引进先进技术和改善经营管理的积极性,因为优惠政策已经确保他们能够获得丰厚的利润了。比如某著名的台资集团,就有按减免税期不断增设外商投资企业的趋势。该台资的系列企业,设立后头两年的利润特别多;税收减半的三年,利润就显著下滑;全额缴税后,更马上陷入盈亏临界点或亏损状态。而一旦发展水平相近的其他国家或地区出台更优惠的政策,尚没有落地生根的台资就可能撤资,而给大陆经济带来一定的影响。比如,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后,东南亚国家纷纷大幅放宽台资优惠条件,导致部分台资从中国撤资。这样来看,优惠政策只能将台资吸引来,而真正使得台资发挥带动区域经济增长的作用还需要其他软硬件条件才能吸引台资真正把根留住,实现吸引台资的初衷。
2.经贸合作机制的欠缺阻碍产业合作层次提升
台湾对大陆投资是台湾海外投资的最大和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但是这部分投资却受到规模(不得超过净资产额的40%)、数量、产业、技术等方面的限制,使两岸产业合作层次受到压抑,国际竞争力难以提升。有台湾学者批评两岸产业合作层次低,是在“为西方的跨国集团效力情形下,在国际贸易中只能赚得蝇头小利,而且以‘苦力’结合‘苦力’的打拼做法不可能为两岸贸易创造高附加值利润。”但是在两岸经贸关系非正常化和缺乏有效的经贸合作机制的情况下,生产要素流动受到严重阻碍,要提升两岸产业合作层次是缓慢和困难的。在当年的亚洲“四小龙”中,如今台湾已落在最后,所以,如果两岸不能降低体制障碍,消除贸易投资壁垒,开放生产要素自由流通,台湾在大陆的利益会进一步失去,两岸产业的全球运作也将受到严重影响。
3.台资自成网络根植性比较低
台商到大陆投资后仍然与台湾岛内的原材料、机器供应商等上游企业以及其他支撑体系保持着相当紧密的供应商—生产商—贸易商的网络联系。比如,福建省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吸纳了许多台资企业,这些台资企业的投资是建立在全球产业梯度转移和产业价值链区域分工基础上的,通常都是通过投资一两个龙头企业,然后让配套企业跟进,形成卫星式制造型产业集群。在对多家台资企业的调查表明,有许多企业是从台湾自带原材料及生产设备,大部分的配套企业同样来自台湾。而福建省相关产品制造企业由于自身实力不足、技术力量薄弱及产品质量不稳定等原因,没有与之形成密切的产品供需关系。台资企业对福建省相关产业前向、后向关联效应差,没能形成配套互动的产业链带动上下游产业发展,未能起到发展壮大根植于本土化产业群的作用。再比如,我国吸引台资比较成功的东莞,东莞台商在进驻过程中通过台商企业协会把台湾在外向型加工制造业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产业网络和人脉网络整体移植到了东莞,形成东莞的台资企业网络并通过台湾与全球保持紧密联系。所以说,台资企业虽已在投资区聚集并初步形成网络但并未真正嵌入或根植于当地,台资的技术溢出效应和学习效应并不明显,对于区域经济的拉动效应有限。
如何才能更好的吸引台资,并且促进台资落地生根与大陆经济形成紧密的联系,实现两岸经济的双赢呢?首先,区域经济应该增强与台资的联系,对于台资企业而言,其将拥有比较完善的配套企业和机构,具有比较完备的基础设施,其生产成本、销售成本更低。而本土企业通过为台资企业配套,产业关联性提高,台资企业对区域经济增长的贡献增强。其次,在台资的带动下积极进行区域产业升级。一方面,区域经济不能完全依附于台资,完全依附于台资企业的地方经济体系,可能因为锁定效应,停滞在一个比较低的发展阶段而失去持续竞争力。另一方面,对于台资企业而言,大陆企业竞争力的提高将产生挤压效应,刺激台资企业技术水平的提高,增强其国际竞争力。所以,我们认为,两岸产业合作的双赢策略是:区域经济首先要与台资耦合,其次在耦合的基础上,借助于台资的带动效应,推动两岸产业竞争力的提高,实现地方产业升级。
三、两岸产业深度合作的对接机制
1.政府应该为国内企业创造与台资企业平等的竞争环境。如果政府对本土企业实行某种程度的歧视政策,企业的技术吸收能力在此过程中就不会得到相应的提高,那么必然会对台资企业的依赖性越来越大,使得区域经济面临巨大的风险。政府应该做到在税收、土地审批等经济管理职能上对本土企业和台资公司一视同仁;同时,从宏观角度制定规划,按照城市和地区之间的产业定位,由沿海地区向内地地区逐渐过渡,根据不同地域的特点,制定不同的政策措施,引导两岸产业合作有序进行,避免无序竞争和资源的浪费。
2.推动台资企业与本土企业建立起以价值链为核心的良性的互动关系和协力生产体系,为当地的企业等各种经济行为体顺畅吸收和利用转入的价值环节提供一个顺畅的渠道,为台资企业与本地企业在技术扩散、创新合作、人力资源培养等方面的合作提供便利的条件,用外部资源支持本土企业内部发展,通过集群内学习和区际间学习,不断提升本土企业的动态能力,获得持续竞争优势,这是保持地方对台资更为长久的吸引力的一种有效途径。这种具有特定产业内涵的本地化联系纽带最终将会成为地方经济竞争优势的基础。
3.加速建立以股份制合作、台企大陆上市、风险资本运作为核心的两岸产业深度融合机制。首先,在现代企业制度、现代金融体系与法制规范基础上,建立以股份制合作、企业上市为核心的两岸产业深度融合机制,特别针对大型国际化企业及前期投入巨大的关键性产业领域。其次,两岸之间应按照国际规范,遵循共同投资、股份合作、共担风险、利益共享原则,通过聘用有良好信誉与经验的国际经理人团队,采用标准化、透明化经营管理方式,积极开放大陆证券市场,有效解决两岸在所有制、经营管理、人事关系等方面的矛盾分歧,建立共赢机制,实现两岸产业的一体化深度融合。第三,引进台湾风险投资及其管理团队,加速大陆风险投资业的进程,发挥产业催化剂作用,将大陆民资、海外投资、科技企业、科研项目有机结合,加快大陆创业版市场健全与台资企业大陆上市的步伐,从而激活整个产业金融链。
4.聘用台湾职业经理人加强两岸高层人才合作交流。当前,大量台湾职业经理人活跃在大陆台资企业及欧美外资企业中,他们拥有长期海外留学工作背景,掌握行业规则、专业知识与管理经验,具有中西方文化背景与国际化能力以及良好职业操守与个人信誉。因此,大陆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应予以充分重视,在用人制度上有所突破,促进两岸经营理念的交融和知识技能的流动,以实现两岸产业的深度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