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赴台湾举办“2008海峡两岸医疗器械、药品生物暨科技展览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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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5-14 09:21 文章来源:海峡两岸经贸交流协会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各省市相关行业协会及有关企业:
为持续推进海峡两岸经贸及技术交流,增进两岸企业间的了解,展示祖国大陆医疗器械产品近年来取得的技术成果,海峡两岸经贸交流协会将2008年11月6日—9日,在台北世贸中心与“第二十届台北国际医疗器械、药品暨生技展览会”同期举办 “2008海峡两岸医疗器械、药品暨生物科技展览会”(简称“2008海峡两岸医疗展”)。
本届展会展品范围包括:治疗诊断及检验仪器、医院设备、复健用品、保健产品、老年医保设备产品、与医疗有关的电脑及软件产品、生物科技产品、医学图书及教育设备等,而中草药、药品、导管类耗材以及台湾尚未开放自大陆地区输入的医疗产品不在此次邀展之列,但可以图片形式展示。
此次“2008海峡两岸医疗展”是由海贸会组织大陆医药行业第三次赴台办展,鉴于2006、2007年的办展经验,因此得到了有关职能部门的直接指导和大力支持。展会期间来自世界各地与台湾地区的采购商将出席展会。为切实达到推动两岸经贸交流与合作的目的,希望有关企业给予大力支持,踊跃报名参加。现将本次展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展会名称:2008海峡两岸医疗器械、药品暨生物科技展览会
二、 展会日期:2008年11月6日--9日,共计4天。
三、 展会地点:台北世界贸易中心展览大楼(台北市信义路5段5号)。
四、 报名办法:请于2008年7月15日前将参展人员报名回执(附件1)和参展报名回执(附件2)传真到海峡两岸经贸交流协会会展部,并将参展费用缴纳到我会,汇款请注明“2008海峡两岸医疗展”。
五、 注意事项:
1. 从办理赴台手续需要时间考虑,因此请决定参展的企业务必尽早报名。
2. 在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初期即需台方邀请单位出具有每位参展人员姓名的正式邀请函,且邀请函一经出具就不能更改,因此所有参展人员报名后均不得换人。请各单位在报名时务必考虑成熟。
3. 根据财务规定,参展所付各项费用不提前开发票,展后统一结算并开发票。
六、 展团预定行程:
11月4日 展团集中出发(集中通知另发)当天到达台北。
11月5日 参展企业布置会场。
11月6日—9日 全天参展。
11月10日—13日 随团人员在岛内进行经贸考察活动。
11月14日 返回大陆。
七、 参展费用
1、摊位费。20000.00元/个摊位。3*3标准展位,2.5米以下摊位内配置含:三面围板、一桌两椅、射灯、地毯、公司名称、1个110伏电源插座。
2、人员费。
3、有关制作入台证件、文件资料印刷等各项费用,该项费用一经产生恕不退还。
4、个人如需要住单间,补单间差人民币3500元/每人。若需要机票升至公务舱(或头等舱),则根据实际情况补交机票差价。
5、如企业中途退团,展位预订金3500元将不予退还。
6、展品运输费基本价3200元/每立方米(不含商检、查验、关税、消费税等费用)。
附件:
1、参展人员报名回执
2、参展报名回执
3、参展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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